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主要职责
承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及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建议。承担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归口联系: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省林业科学院、省地质局、省应急管理厅、江西煤矿抢险排水站、省消防救援总队、省地震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西局。
负责人:罗斯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