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务处主要职责
负责厅机关财务管理等工作。代管部分厅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负责全厅并承担厅本级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公车管理、房管房补、扫黑除恶、综合治理、公共机构节能、安全保卫、安全生产、消防、物业管理等工作。承担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聂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