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沙巴体育在线_欧洲杯预选赛投注:志愿服务条例(草案)》意见建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0 16:45 浏览次数: 字体:[ ]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对《沙巴体育在线_欧洲杯预选赛投注:志愿服务条例(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现将该草案及其说明在江西人大新闻网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直接登录江西人大新闻网提出意见建议,或者将意见建议以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我委。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1年7月7日。

通信地址: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规处

邮编:330036 电话、传真:0791—88900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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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巴体育在线_欧洲杯预选赛投注: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2021年6月10日

关于《沙巴体育在线_欧洲杯预选赛投注:志愿服务条例(草案)》的说明

——2021年5月31日在沙巴体育在线_欧洲杯预选赛投注: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省民政厅厅长  刘金接

省人大常委会:

受省政府委托,现就《沙巴体育在线_欧洲杯预选赛投注:志愿服务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立法的必要性

志愿服务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省志愿服务队伍规模不断壮大,截至目前,全省已有注册志愿者630万人,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志愿服务组织693家,这些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在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推动社会治理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我省还存在志愿服务活动不够规范、志愿者权益保障不够有力、志愿服务活动激励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的重要指示和国务院《志愿服务条例》规定,进一步鼓励和规范我省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好志愿服务事业的积极作用,有必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一部关于我省志愿服务的地方性法规。

二、起草过程

省民政厅高度重视草案起草工作,成立了工作专班,按照时间节点细化了工作任务和步骤,抓紧开展起草工作。2019年11月底完成初稿,2020年向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等24个部门和单位征求意见,向全省民政系统征求意见4次,向部分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征求意见3次。2021年1月底根据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对初稿进行了修改完善。2月初向省政府呈报草案送审稿及有关说明。省司法厅在审修过程中,书面征求了25个省直有关部门以及省法律顾问团的意见;听取了萍乡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者代表的意见建议;邀请相关法学专家进行了立法论证评估;在网上公开征求了社会公众意见。省人大社会委全程指导和参与立法活动,为提高法规质量提供了有力保障。4月29日,草案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草案起草坚持立足省情,着力解决目前志愿服务存在的困难问题,本着提倡和鼓励志愿服务发展的原则,保障志愿者权益,支持志愿服务组织发展,规范志愿服务活动,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发展,引导志愿服务参与社会治理。草案共七章四十三条,分别为总则、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活动、促进与保障、法律责任、附则。现将几个主要问题说明如下。

(一)明确适用范围和工作职责。一是根据上位法规定,将适用范围界定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展或者发起的志愿服务以及与志愿服务有关的活动。二是明确各方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志愿服务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志愿服务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构负责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民政部门负责行政管理;政府有关部门、群团组织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合力促进我省志愿服务持续、健康发展。

(二)细化补充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的规范要求。一是对志愿者行为能力提出明确要求,规定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应当具备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对未成年人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作出限制性或者禁止性规定,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二是完善志愿者注册和志愿服务组织登记的规定,对不具备独立登记条件的其他组织及基层社区志愿服务团体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提供便利条件。三是细化补充志愿者的权利义务和志愿服务组织的职责,对志愿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培训权、监督权、优先权、保障权等方面进行了细化补充规定,尊重和保障志愿者的权益;在上位法基础上细化了志愿服务组织相关职责。

(三)规范志愿服务活动。一是鼓励志愿服务向需要帮助的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优先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二是明确志愿服务活动中应当签订书面协议的情形。规定省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制定书面协议示范文本,为志愿服务协议签订提供指导。三是规范志愿服务需求信息发布和招募志愿者规定。要求志愿服务需求信息发布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告知可能发生的风险。四是提高志愿服务专业化水平。规定民政部门、志愿服务组织对志愿者的培训职责,建立“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协作机制,发挥社会工作者专业优势,推动志愿服务规范发展。

(四)强化志愿服务促进与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经费保障。规定了政府购买服务、成立志愿服务基金、接受捐赠、资助、募捐等多种经费保障途径,同时对经费的使用、管理、监督做了规定。二是完善正向激励措施。对在志愿服务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按照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加强对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的优待措施,完善志愿服务评价体系、志愿服务时间储蓄制度和回馈制度,对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实施信用激励,在公共服务方面给予优待;鼓励企业、有关组织和单位在招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三是推动志愿服务信息化。明确全省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应当按照国家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的规范要求建设,实现全省志愿服务数据统一归集、交换共享,建立志愿服务记录证明抽查制度,完善志愿服务记录的管理。

(五)发挥志愿服务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一是推动基层志愿服务开展。明确各级政府应当将志愿服务活动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推动志愿服务活动在基层开展。二是提倡在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乡村振兴、应急救援、社区服务、卫生健康、文明创建等重点领域和革命老区、脱贫地区等重点地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三是推动志愿服务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社区综合服务融合。强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发挥自治功能,搭建社区志愿服务平台,为志愿服务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四是鼓励和支持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做好自身防护基础上,依法有序参加应急救援、传染病防控等志愿服务活动。

以上说明连同草案,请一并审议。

沙巴体育在线_欧洲杯预选赛投注:志愿服务条例(草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志 愿 者

第三章 志愿服务组织

第四章 志愿服务活动

第五章 促进与保障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鼓励和规范志愿服务,发展志愿服务事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根据有关法律和国务院《志愿服务条例》等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展或者发起的志愿服务以及与志愿服务有关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志愿服务,是指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组织自愿、无偿向社会或者他人提供的公益服务。

本条例所称志愿者,是指以自己的时间、知识、技能、体力等从事志愿服务的自然人。

本条例所称志愿服务组织,是指依法成立,以开展志愿服务为宗旨的非营利法人。

第三条 开展志愿服务,应当遵循自愿、无偿、平等、诚信、合法的原则,不得违背社会公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危害国家安全。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志愿服务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志愿服务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支持和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发展。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志愿服务活动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推动志愿服务活动在基层开展。

第五条 县级以上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负责建立志愿服务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经验推广。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志愿者注册管理、志愿服务组织登记管理与标识、志愿服务记录管理、志愿服务信息化建设等有关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志愿服务管理规范、查处志愿服务相关违法行为。

教育、科技、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体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司法行政等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与志愿服务有关的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推动本区域内的志愿服务工作,为本区域内的志愿服务提供支持和帮助。

第六条 共产主义青年团对青年志愿者组织及其服务活动进行组织、协调、指导。

工会、妇联、红十字会、残联等有关人民团体以及行业协会应当发挥各自优势,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做好相应的志愿服务工作。

鼓励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采取多种形式,参与、支持志愿服务活动。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开展志愿服务宣传活动,传播志愿服务文化,营造志愿服务的良好舆论环境。

第七条 全社会应当尊重、支持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制定市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范、学生行为规范应当体现志愿服务精神。

第二章 志愿者

第八条 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应当具备与志愿服务活动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征得其监护人同意或者由其监护人陪同,可以参加与其年龄、智力和身心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志愿服务活动。

禁止组织未成年人参加抢险救灾等存在较高风险的志愿服务活动。

参加有执业资格要求的志愿服务活动,志愿者应当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

第九条 志愿者可以通过国务院民政部门指定的志愿服务信息系统自行注册,也可以通过志愿服务组织进行注册。

志愿者提供的个人基本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通过志愿服务组织进行注册的,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志愿服务组织发现志愿者的个人基本信息有明显错误、缺漏,或者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应当要求志愿者修改、补充。

第十条 志愿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自愿加入或者退出志愿服务组织;

(二)自愿选择与其自身情况相适应的志愿服务项目,拒绝参加超出自身能力或者违背自身意愿的志愿服务;

(三)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

(四)获得所参加志愿服务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以及必要的工作条 件和安全保障;

(五)对志愿服务组织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无偿获得本人的志愿服务记录证明;

(七)在自身有志愿服务需求时,优先获得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志愿服务;

(八)因参加志愿服务导致本人人身、财产损害时,依法获得赔偿和补偿;

(九)法律、法规和志愿服务组织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 志愿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履行志愿服务承诺或者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服从志愿服务组织管理,维护志愿服务组织以及志愿者的形象和声誉;

(三)尊重志愿服务对象,维护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不得向志愿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

(四)保守在志愿服务活动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其他依法受保护的信息;

(五)因故不能参加或者完成志愿服务活动的,应当及时告知志愿服务组织或者志愿服务对象;

(六)法律、法规和志愿服务组织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 志愿服务组织

第十二条 志愿服务组织可以采取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等组织形式。

志愿服务组织应当依法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并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与管理。

尚不具备登记条 件的,依托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等成立的志愿服务团队,可以向依法登记的志愿服务组织申请成为其团体会员或者分支机构。

城乡社区经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同意成立的社区志愿服务团体,可以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下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三条 在志愿服务组织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志愿服务组织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 件。

第十四条 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完善志愿服务工作制度和计划;

(二)依照章程和宗旨,组织实施志愿服务活动;

(三)依法筹集、管理和使用志愿服务活动的资金、物资等;

(四)招募、登记、培训、管理志愿者,并做好志愿者的注册、志愿服务记录等工作;

(五)维护志愿者合法权益,为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提供必要的信息、工作条 件与安全保障;

(六)如实记录志愿者个人基本信息、志愿服务情况、培训情况、表彰奖励情况、评价情况等信息,建立和完善志愿服务档案,并为志愿者无偿、如实、及时出具志愿服务记录证明;

(七)法律、法规和志愿服务组织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五条 志愿服务组织可以依法成立行业组织。志愿服务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反映行业诉求,维护成员合法权益,培育、发展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并做好相应的指导、服务和管理工作。

第四章 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六条 鼓励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在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拥军优属、乡村振兴、应急救援、环境保护、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文明创建、赛会服务、社区服务、法律援助等方面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鼓励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到革命老区和脱贫地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鼓励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优先为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其他有特殊困难的社会群体以及个人提供志愿服务。

第十七条 志愿者可以参与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也可以自行依法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八条 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尊重志愿者本人意愿,安排参加与其年龄、知识、技能、时间和身体状况等相适应的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九条 需要志愿服务的组织或者个人,可以通过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发布需求信息,也可以向志愿服务组织提出申请。发布志愿服务需求信息或者向志愿服务组织提出申请,应当提供与志愿服务有关的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并说明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对志愿服务需求信息进行核实和风险评估,并及时予以答复。

第二十条 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对象之间可以根据需要订立协议,明确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约定志愿服务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工作条 件和安全保障措施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对象之间应当签订书面协议:

(一)参加应急救援、传染病防控等具有一定危险性志愿服务活动的;

(二)开展涉外志愿服务活动的;

(三)志愿服务期限在一个月以上的;

(四)为大型活动提供志愿服务的;

(五)组织志愿者在本行政区域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

(六)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对象任何一方要求签订书面协议的。

省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制定书面协议示范文本,为志愿服务协议签订提供指导。

第二十一条 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需要迅速开展救助的,有关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协调机制,提供需求信息,引导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及时有序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开展应对突发事件的志愿服务活动,应当接受有关人民政府设立的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协调。

鼓励和支持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在做好自身防护基础上,依法有序参与应急救援、传染病防控等志愿服务活动。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为志愿服务活动提供必要的保障和便利。

第二十二条 举办公益性大型活动和其他社会公益活动需要志愿服务的,举办者可以委托志愿服务组织招募志愿者,也可以自行招募志愿者。

受委托的志愿服务组织应当与举办者签订专项志愿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自行招募志愿者提供志愿服务的,参照本条例关于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民政部门可以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并实施对志愿服务组织负责人和志愿者的培训计划,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专门知识和技能等线上线下培训。

志愿服务组织安排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需要专门知识和技能的,应当对志愿者开展相关培训。

第二十四条 志愿服务组织安排志愿者参与可能发生人身危险的志愿服务活动前,应当告知可能发生的风险,并为志愿者购买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组织安排的志愿服务活动,遭受人身伤害的,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及时组织救助。因第三方原因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志愿服务组织应当依法向第三方索赔或者协助志愿者依法向第三方索赔。

第二十五条 志愿服务组织安排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应当如实记录志愿服务活动信息,按照统一的信息数据标准录入国务院民政部门指定的志愿服务信息系统。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志愿服务记录证明。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建立志愿服务记录证明抽查制度,重点检查志愿服务记录证明的真实性、合法性,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六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行指派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提供服务,不得以志愿服务名义进行非法、营利、违背社会公德以及与志愿服务无关的活动。

第二十七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有违法、违规行为,可以向民政部门、其他有关部门或者志愿服务行业组织投诉、举报。民政部门、其他有关部门或者志愿服务行业组织接到投诉、举报,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对无权处理的,应当及时向有权处理的部门或者组织移交,并告知投诉人、举报人。

第二十八条 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对象在志愿服务活动中发生争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途径解决,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章 促进与保障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在志愿服务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予以表彰、奖励。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依法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志愿服务运营管理,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购买服务的项目目录、服务标准、资金预算等相关情况。

第三十一条 教育部门应当将培养青少年志愿服务意识纳入思想品德教育,鼓励青少年学生参与适合自身特点的志愿服务活动。

高等学校、中等职业院校、普通高中应当将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纳入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

第三十二条 鼓励和支持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组织开展志愿服务工作。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可以运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整合社会工作资源,搭建社区志愿服务平台,为志愿者注册、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提供便利条 件,方便群众接受志愿服务。

鼓励和支持医院、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法律援助机构、学校、博物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科技馆等公共服务机构设立志愿服务站点,招募志愿者提供志愿服务。

鼓励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及社会组织成立志愿服务团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第三十三条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非法人组织向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活动提供捐赠、资助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资助补贴。

鼓励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志愿服务组织依法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依法开展公开募捐项目。

第三十四条 鼓励有关组织依法设立志愿服务发展基金,为发展志愿服务事业提供支持和保障。

志愿服务发展基金应当用于资助志愿服务项目开展、志愿者培训、志愿者表彰、志愿者权益保障、志愿者救助等。

志愿服务发展基金使用和管理应当依法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第三十五条 有关部门、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行业组织等的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应当按照国家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的规范要求进行建设,为志愿服务提供注册登记、活动发布、供需对接、服务记录等服务。

建有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托全省统一的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整合志愿服务相关信息和数据资源,实现志愿服务数据统一归集、交换共享。统一归集后的志愿服务数据应当与国务院民政部门指定的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实现数据互联互通。

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管理者和运营者应当按照规定管理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对象的信息,不得泄露个人信息,不得侵害个人隐私。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措施,对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给予信用激励,按照有关规定在养老、就医、教育、就业、信贷、公共交通运输等公共服务方面给予优待。

县级以上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建立完善以志愿服务时长为基础、服务评价为补充的志愿服务评价体系,推动志愿服务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志愿服务时间储蓄制度和回馈制度,保障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在本人积累的志愿服务时数内优先获得志愿服务。

第三十七条 鼓励企业和其他组织在同等条 件下优先招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可以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察内容。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引导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建立“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协作机制,引导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共同开展志愿服务。发挥社会工作者在组织策划、项目运作、资源链接等方面的专业优势,推动志愿服务规范发展。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关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条 志愿服务组织未按照本条例规定记录志愿服务信息或者出具志愿服务记录证明的,由民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停止活动,并可以向社会和有关单位通报。

第四十一条 对以志愿服务名义进行营利性活动的组织和个人,由民政、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依法查处。

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强行指派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提供服务;

(二)未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三)泄露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对象信息;

(四)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本条例自年月日起施行。2007年12月14日沙巴体育在线_欧洲杯预选赛投注: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的《沙巴体育在线_欧洲杯预选赛投注:青年志愿服务条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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