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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答关于“ 关于完善房屋维修基金分摊方案的建议”的留言
小区维修基金多用于屋面防水翻修和电梯维修等,每次维修费用都是按面积平摊。如此一来,对下层住户不公平,扩大了邻里矛盾,加大了后续申请使用维修基金的难度,特别是维修基金使用完急需要续交费时,难度很大。建议:1、对维修基金使用分摊方案加乘本次使用影响权重因数,如0.5-1.5,区分使用收益;2、补交维修基金时统计以往每户分摊费用比,根据比重补交对应金额维修基金,体现多用多交原则,降低后续收交维修基金难度。
您好,住建部出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其中,第十九条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方便快捷、公开透明、受益人和负担人相一致的原则。”第二十条规定:“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按照下列规定分摊:(一)商品住宅之间或者商品住宅与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二)售后公有住房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其中,应由业主承担的,再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三)售后公有住房与商品住宅或者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先按照建筑面积比例分摊到各相关物业。其中,售后公有住房应分摊的费用,再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和有关建议,我厅将认真研究,进一步完善我省相关维修资金使用和管理制度,督促各地简化维修资金使用审批手续,加强维修资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