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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建立森林资源保护协作新机制

发布时间:2024-04-25 16:05 浏览次数: 字体:[ ]

4月15日,赣州市兴国县林长办公室与该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兴国县“林长+法院院长+检察长+公安局长”协作机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了“林长+法院院长+检察长+公安局长”协作机制的组织体系,以及县、乡两级林长和分管林长制工作的负责人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及司法协作中的主要职责,将充分发挥公检法机关在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中的职能作用,有效构建司法与行政执法协作联动的森林资源保护协作新局面,为全面推进林长制,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依法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来源:江西日报
通讯员王业锦、李智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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